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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坊间轶事:大唐八周刊


第四卷 坊间轶事:大唐八周刊

突然,风吹掉了贵妃的领巾,落在贺怀智脑袋上,贵妃回眸一笑,贺怀智有些不好意思。他是闻到杨贵妃的体香了吗?总之他心旌摇曳。

贺怀智回家后,身上芳香不散。当夜也许就梦见了美丽的贵妃。后来,他将脑袋上的幞头巾放进一个锦囊。

这是玄宗最后的太平日子。把这太平岁月推向高潮的一幕,出现在大明宫清元小殿上。

杨贵妃的香水味

唐朝盛大开放,中外贸易频繁,帝国的丝绸、瓷器被运到境外,境外的各种特产和珍宝不断被运进长安,比如奇异的动物、水果、香料、珠宝以及各种生活奢侈品。唐朝人喜欢这些进口玩意儿,一方面说明这个王朝确实开放时尚;另一方面,外来品所带来的异域风情和隐秘传说深深刺激和满足了唐朝人的想象。

这所有的一切,使唐朝给人一种如梦般的魔幻绚烂的感觉。

在美国学者谢弗那本奇异的汉学著作《撒马尔罕的金桃》中曾有这样的描述:“七世纪(的唐朝)是一个崇尚外来物品的时代,当时追求各种各样的外国奢侈品和奇珍异宝的风气开始从宫廷中传播开来,从而广泛地流行于一般的城市居民阶层之中。”

这里说的七世纪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已。在随后的八九世纪,这种风尚并没有明显减弱。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唐朝人对香料的迷恋,程度超出我们的想象。不但为妇女所爱,也是男人的必备品:贵族聚会,诗人读诗,都离不开香料。唐朝进口香料种类繁多,除本故事中的龙脑香外,还有紫藤香、苏合香、安息香、爪哇香、青木香……正因为如此,很多域外商人把名贵香料倒腾进长安,卖给皇帝和贵族,一夜间就能赚大笔银子。

下面就看一则跟香料有关的故事,但与奢侈生活无关。

这一天,唐玄宗李隆基与某位亲王下棋。如不出意料的话,这位亲王当是跟玄宗兄弟情深的宁王。著名演奏家贺怀智在一边弹琵琶助兴。杨贵妃呢,怀抱着康国猧子(中亚康国进贡的一种小狗)、身带着交趾进贡的瑞龙脑香料在一旁观看。

皇帝形势不妙,眼看要输棋,贵妃灵机一动,将康国猧子放在座位上,那小玩意儿随后登上棋盘,搅乱了棋局,为皇帝解除了即将输棋的尴尬。皇帝抚掌笑,贵妃也娇面如花,贺怀智演奏琵琶曲声更妙,只留得宁王在那里郁闷。

当时应该是夏天吧?清风中,贵妃身上的香料味道更浓,弥漫了那个午后。突然,风吹掉了贵妃的领巾,落在贺怀智脑袋上,贵妃回眸一笑,贺怀智有些不好意思。他是闻到杨贵妃的体香了吗?总之他心旌摇曳。

贺怀智回家后,身上芳香不散。当夜也许就梦见了美丽的贵妃。后来,他将脑袋上的幞头巾放进一个锦囊。

这是玄宗最后的太平日子。把这太平岁月推向高潮的一幕,出现在大明宫清元小殿上。

玄宗名隆基,小名阿瞒,又叫鸦,昵称三郎。三郎好音乐,曾在洛阳梦凌波池中龙女赐《凌波曲》,醒后颇记得那曲子。回长安后,每每用胡琴弹奏。时宫中有舞女谢阿蛮,依那曲子排练了《凌波舞》。此日在清元小殿上跳独舞。为她伴奏的阵容豪华:玄宗亲自打羯鼓,宁王吹玉笛,杨贵妃弹琵琶,宫中乐师马仙期击方响(一种打击乐),李龟年吹筚篥(一种管乐),张野狐弹箜篌,贺怀智拍板。

《凌波曲》别名就是《醉太平》。大醉之后终于要醒了。或者说,太平久了,那太平本身也要腐烂了。于是“渔阳鼙鼓动地来”。这鼙鼓,不再是玄宗手中作乐的玩意儿,而是安禄山叛军的暴起之音。

之前,长安有术士王皎,善预测。天宝年间(公元742年~755年),曾与客人夜中坐于庭院,指星月道:“时将乱矣!”但不想被邻居偷听,报告给了官府。此时玄宗春秋已高,颇忌讳这种不吉利的话,于是下密诏决杀王皎。但使用了几个办法都没杀死他。最后,在密室中用铁钻钻其头,几十下后其人才死。发现他的脑骨厚达一寸八分。当时,王皎跟一名官员交好。到安史之乱平息之后,王皎竟又出现在那名官员的家门口。

虽然王皎最后还是没死,但“天宝狂飙”真的来了。

关于安禄山,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杂种。他本姓康,生于辽宁朝阳,母亲是突厥人,父亲的民族已不可考,也是个胡人,有可能带有粟特人血统。

安禄山的性格,一方面有着胡人的凶猛,另一方面也颇具狡猾因子。他生活的幽州地带,胡汉杂居,此人精通多种语言,先做边境贸易的中间人,有点翻译的意思,后来觉得没什么前途,便投军进入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的军队。那时候,唐朝边境的主要敌人不是突厥人,而是契丹人。在与契丹人的作战中,安禄山屡立战功,深受张守珪喜爱和提拔,一直干到地方大员平卢节度使的位子。这是天宝元年(公元742年)的事儿。

这期间,安禄山与朝廷派来的巡视官员建立了良好关系,后者回长安后每每在唐玄宗面前美言,使得皇帝知道在北部边境有安禄山这么一号。很快,安禄山获得了到长安述职的机会,终于面见了当朝天子和旁边的那位旷世美女杨玉环。

在玄宗面前,安禄山表现出胡人的憨直,深得皇帝好感。唐朝是一个开放的王朝,很多胡人在政府和军中担任要职,皇帝并不怀疑。在这种信任下,安禄山后来又兼任河东节度使、范阳节度使,晋封东平郡王。至于贵妃杨玉环,据说更是对安禄山喜欢得不得了,尤其喜欢看他跳胡旋舞。

贵妃想必一直纳闷儿:这个威猛的胖子,怎么就转得那么快呢?

后来,安禄山有事没事就往长安跑。多传说称杨玉环与安禄山通奸。当是小说家之言。贵妃虽千娇百媚,但对玄宗的爱情是非常忠贞的;再说了,在皇帝眼皮底下,安禄山安敢如此?

不过,安禄山受宠却是真实,《酉阳杂俎》专门记载了皇帝和贵妃赐给他的物品:“安禄山恩宠莫比,锡赍无数,其所赐品目有:桑落酒、阔尾羊窟利、马酪、野猪鲜、清酒、大锦、苏造真符宝舆、余甘煎、辽泽野鸡、五术汤、金石凌汤一剂,及药童昔贤子就宅煎、蒸梨、金平脱犀头匙箸、金银平脱隔馄饨盘、金花狮子瓶、平脱著足叠子、熟线绫接靴、金大脑盘、银平脱破觚、八角花乌屏风、银凿镂铁锁、帖花檀香床、绿白平细背席、绣鹅毛毡兼令瑶令光就宅张设、金鸾紫罗绯罗立马宝、鸡袍、龙须夹帖、八斗金渡银酒瓮银瓶平脱掏魁织锦筐、银笊篱、银平脱食台盘、油画食藏,又贵妃赐禄山金平脱装具、玉合、金平脱铁面碗。”

上面列出的物品,名字都很奇怪。其中,金平脱装具、玉合、金平脱铁面碗是杨贵妃亲自所赐。玉合也就是玉盒,无须多言,那么另两件东西呢?什么叫平脱?平脱是一种工艺,即将用于装饰的各种形状的金、银薄片用胶漆牢固地粘于器皿上,然后在器皿上涂漆,最后进行打磨,露出金、银薄片,使之与器皿的漆面一样平。经此工艺制造的器物尊贵典雅、精美绚丽,为典型的皇家奢侈品。“安史之乱”平息后,朝廷曾专门下令禁止再制造奢华的平脱器物。

由于受皇帝和贵妃的宠爱,安禄山在起兵反唐前已掌握了北中国的地盘和权力。

安禄山起兵是在杨国忠当宰相之后。此前宰相是被人称为口蜜腹剑的李林甫。前面我们说过,李林甫虽多谋诈,但由于恩威并施,所以很能控制安禄山这样的胡人将领。但李死后,贵妃的族兄杨国忠接替了宰相,事情发生了变化:杨本是无赖出身,依仗贵妃取得权势。从心理学上讲,越是这样的人在当官之初就越想把工作干好,以免别人瞧不起,杨国忠当时就有这样的心态。但毕竟不是那块料,无力使整个帝国正常运转,国家财政遇到困难,征讨南诏又获惨败,加上毫无计划地一味打压安禄山,使得二人在那里互相较劲,最后把形势搞得一团糟。

安、杨的矛盾也激化为整个帝国的矛盾,加之这时候安禄山窥视到了唐朝的虚弱,于是“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杜牧《过华清宫绝句》)。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冬,阳历的十二月十六日,安禄山一脚踹翻了那些平脱而成的宝物,以“讨杨国忠”为名从范阳即今天的北京起兵,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开始了。在一地美丽的平脱碎片中,庞大的帝国开始了自己的艰难时代。

大乱开始后,很快洛阳陷落,潼关失守,玄宗一行奔出长安,往蜀地四川逃跑,行至马嵬驿时,护驾的军士哗变,杀宰相杨国忠,并要求赐死其妹杨贵妃。这天下的变乱,这一切的一切,是这个女人的错吗?在瞬间苍老的玄宗有着最大的迷惘。

但六军不前可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过了七八年,大乱平息,已是太上皇的玄宗回到满目疮痍的长安,追思贵妃不已。

有一天,贺怀智来觐见玄宗,呈上一枚锦囊。玄宗打开,发现了那块幞头巾。是的,多少年过去了,幞头巾仍遗留着杨贵妃的香气。那是玄宗无比熟悉的。可以想象,那曾创造“开元盛世”的李三郎,百感交集,一时间老泪纵横:“怀智!我知道啊,这巾上的香气,是瑞龙脑香也!此香为交趾所献贡品,我曾赠贵妃十枚,而今我回长安,她在何处?”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柔情似水,佳期如梦,这唐朝最忠贞的爱情,终令人伤感至此。

在《酉阳杂俎》所记的故事里,带有杨贵妃香气的幞头巾,作为时光的信物彻底击溃了玄宗的精神。它是那么真实,又那么虚妄。是啊,正如他所言:我回了长安,贵妃又在何处?这是一对忘年恋。玄宗比贵妃大三十四岁。杨玉环二十六岁被封为贵妃,此时玄宗已六十岁。贵妃被赐死时,也不过三十七岁而已。

当时,禁军大将陈玄礼已杀杨国忠。他不会放过杨贵妃,即使为了自己的安全。于是,他告诉玄宗士兵仍不愿意开进,因为“贼本尚在”。玄宗冷笑。但也仅仅是冷笑。最后诀别,玄宗不忍亲睹其死,叫人把杨贵妃拉走。移步那一刻,杨贵妃回眸一笑。

上清珠

盛唐时,宰相张说有一宝贝,名记事珠,“绀色有光,有阙忘之事,则以手持弄此珠,便觉心神开悟,事无巨细,涣然明晓,一无所忘”。

这是唐朝一宝。当时与记事珠并称的,还有二宝,其一叫避尘巾。

古时人们出行乘马,尘土难免。唐文宗大和年间(公元827年~835年),蔡州有军将名田知回,不知什么原因欠官府数百万钱,为此躲避到一个县城。时有刑部尚书高瑀到蔡州视察,通知该县官员将田监视起来。田很郁闷,与朋友喝酒,友人问之,实情相告,在座者中有处士皇甫玄真,白衣胜雪,仙风道骨,称此小事一桩,愿为其解忧,田大喜。饭局散后,皇甫与田耳语,随后连夜奔蔡州,转天一早拜见高瑀,表示愿意以一宝物抵田知回所欠之财。高瑀开始拒绝,理由是田所欠为官钱,非私财。皇甫看了看左右,高瑀挥手令侍从退下。

皇甫说:“我去新罗旅行,得到一巾子,可辟尘,欲以此宝相送。”

随即于怀中取出那巾子交给高瑀,高刚接到手中,就觉得浑身清凉冰爽,道:“这不是大臣能有的宝物啊!当是无价,田的性命怎么能与它相比?”

皇甫说:“喜欢就好,明天可以一试。”

第二天,高瑀与部下饮宴于城外,当时蔡州久旱,风尘不小,但身揣巾子的高瑀、所乘之马以及随从,身上无有半点尘土。

这引起监军宦官的警觉,问高瑀:“此时风尘急,为何大人身上无一点尘土?”高瑀不敢隐瞒,因为宦官是惹不起的,遂把事情道明。监军很是不高兴,要求见一见那皇甫玄真。于是,二人同去。

在皇甫下榻的客栈,监军说:“您只知道这蔡州有高尚书吗?”

皇甫说献宝只为救人,别无他意,又说:“我这里还有一根金针,虽其力不及那巾子,但也可使人一身无尘。”

监军遂眉开眼笑。

皇甫从头巾上一抽,取出一根金针,监军急忙将其别于自己的头巾上,出门上马狂奔,停下后观看,只见马尾巴上有点土,而他的身上真的很干净。

后来的日子,高瑀与监军总往皇甫玄真那跑,礼物送了不少,要求再传授些道法,皇甫笑而不言。一天晚上,不知了去向。避尘巾后来不知传到了谁手里,但那金针最后被宰相李德裕所得,收藏进平泉庄别墅。在这里,重点要说的是另一宝物,也就是《酉阳杂俎》记载的上清珠:“肃宗为儿时,尝为玄宗所器。每坐于前,熟视其貌,谓武惠妃曰:‘此儿甚有异相,他日亦吾家一有福天子。’因命取上清玉珠,以绛纱裹之,系于颈。是开元中罽宾国所贡,光明洁白,可照一室,视之,则仙人玉女、云鹤降节之形摇动于其中。及即位,宝库中往往有神光。异日掌库者具以事告,帝曰:‘岂非上清珠耶?’遂令出之,绛纱犹在,因流泣遍示近臣曰:‘此我为儿时,明皇所赐也。’遂令贮之以翠玉函,置之于卧内。四方忽有水旱兵革之灾,则虔恳祝之,无不应验也。”

唐肃宗李亨小时候为玄宗所爱,后者曾对武惠妃说:“我这孩子有异相,日后定是我李氏家族中有福的天子。”这一天,玄宗叫人到皇家府库中取来珍藏的宝物上清珠,亲自用绛色轻纱包裹,系于儿子的脖颈,以增吉祥。

上清珠是开元年间(公元713年~741年)西域罽宾国所进献的异物,该国在今天的克什米尔一带,多产异宝,该珠即一例。其色洁白,黑夜灭烛,可照亮一室;若长时间凝视,会慢慢感到里面有飞仙、玉女、白鹤摇动身形。

是幻觉吗?

故事中,玄宗望着儿子李亨,认为有异相,他日可为一有福的太平天子。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玄宗的话一点都不靠谱。李亨不是末代皇帝,但却有着比末代皇帝更大的悲伤:他是有郁结的。依本故事看,皇帝父子感情很深,但实际上在李亨即位前,父子俩一直有巨大的隔膜。从“开元盛世”到“天宝狂飙”,玄宗做了四十多年皇帝,李亨这太子也做了几十年,即位之日遥遥无期,心中自然不好受。但又怎么办呢?还好爆发了“安史之乱”,在出奔路上,杨国忠与杨贵妃皆被杀,很难说没有他李亨的份儿。再后来,在宦官李辅国的支持下,李亨在宁夏擅自即位,是为肃宗皇帝。玄宗在仓皇中默认,不情愿地当了太上皇。肃宗虽然提前接班当了皇帝,但他本人能力极其有限,软弱和没主意更是大的致命伤。

幸亏有郭子仪、李光弼。两人扭转乾坤,让他们父子皇帝还都长安。不过,这时候叛军余部未灭。在这种背景下,肃宗还要面对宫内生起的风云:曾帮他即皇帝位的宦官李辅国成了气候。这是唐朝历史上第一个凌君而专横的宦官。以前的高力士虽得宠,但一心向着皇帝,李辅国就不一样了,不但亲自过问政事,还动不动给肃宗脸色看。

肃宗处于一种无奈的状态。

李辅国最后被任命为司空兼中书令。历史上专权的宦官很多,但正式为中书令即宰相的,只有李辅国一人。与此同时,肃宗的妻子张皇后也不叫人省心,与李辅国争权而欲另立太子。关于这个女人,为了麻痹肃宗,经常叫丈夫喝“玄鸱脑酒”。这种酒有个特点,就是喝完令人健忘。

也就是说,软弱的肃宗一面被李辅国欺负,一面被张皇后玩弄。

玄宗作为太上皇,已经没一点权力。晚年的他倍感凄凉,只有高力士仍忠心地伺候在身边。他们最初居住在长安城东南的兴庆宫。有一次,玄宗莅临该宫的勤政楼,被长安市民发现,人们看到这位从他们视野里消失已久的开元皇帝已苍老如此,不仅欢呼万岁,而且声泪俱下。那一刻玄宗万言难表。李辅国得知后,以游览为由,将玄宗强制迁移到大明宫旁的太极宫,以便随时监视;又把高力士流放到遥远的南方。虽然太极宫紧邻着肃宗所在的大明宫,但李辅国不允许皇帝父子见面。

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太上皇玄宗李隆基,在无限的忧伤中去世了。

此时肃宗也是重病在身,张皇后欲灭李辅国,没想到被后者逆袭。当时,李辅国持剑入寝宫搜捕,从肃宗身边把服软求情的张皇后拖了出去,最后处死,创造宦官专横的一个新纪录。当时肃宗卧床不起,看到这一幕后,惊吓过度,没几天也死了。基本上可以认为,他是被宦官吓死的。高力士也死于这一年,他是在听到玄宗去世的消息后绝食而死。李辅国也死于这一年,他被新即位的代宗皇帝遣人刺死了。记住这一年是公元762年,宝应元年。因为死的人还不止这些。这一年,李白也死了,据说是酒后捞月淹死的。

大唐以这样方式彻底结束了自己的盛世时代。

肃宗李亨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他一共做了六年的皇帝,这六年正是“安史之乱”中的六年,甚至他死时变乱还没有结束。六年中,他一天也没消停过。即位前,作为老太子的他感到不爽,真正做了皇帝后,似乎才知道管理这庞大帝国的艰辛。

那是即位之初。一日,掌管皇家府库的年轻官员向他报告:“陛下,近日整理府库,在库房深处有异光射出,不知道是什么宝物。”肃宗说:“难道是上清珠?”

官员:“上清珠?”

后来经查验,发光之宝正是上清珠,而且当年包裹该珠的绛色轻纱还在。

肃宗突然很思念他那被强行奉为太上皇的老爹爹。虽然在父亲的阴影下压抑生活了很多年,但那一刻他还是潸然泪下。召集大臣后,肃宗亲自捧着上清珠,从龙椅上走下来,向诸人展示:“看,这就是上清珠,乃我大唐开元年间(公元713年~741年)西域之国所进献,当年我为少年郎,父亲抚我发髻,亲赐于我……”

唐朝刺青文化

古代诗歌的审美向度到中晚唐已蔚为大观,五言如“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韦应物),再如“槲叶落山路,枳花明驿墙”(温庭筠);七言如“宝马鸣珂踏晓尘,鱼文匕首犯车茵”(刘禹锡),又如“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白居易)。尤其是白居易的诗,有着这个帝国最庞大的热爱者。如果他开微博的话,粉丝必然是超过李白、杜甫的,李商隐也不在话下。

除奇闻怪谈外,《酉阳杂俎》中还有大量的唐朝社会新闻,段成式以别样的视角,记载了白居易受欢迎的程度:“荆州街子葛清,勇不肤挠,自颈已下遍刺白居易舍人诗。成式尝与荆客陈至呼观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暗记。反手指其札处,至‘不是此花偏爱菊’,则有一人持杯临菊丛。又‘黄夹缬林寒有叶’,则指一树,树上挂缬,缬窠锁胜绝细。凡刻三十余处,首体无完肤,陈至呼为‘白舍人行诗图’也。”

晚唐时,荆州有市民叫葛清,是白居易的狂热粉丝。狂热到什么地步?在他身上,自脖子以下刺了三十多首白居易的诗,同时还配有插图,最终促成“体无完肤”这个成语的诞生。如在“不是此花偏爱菊”一句旁刺了幅画,画上有人手持酒杯,站在菊丛前;又刺有诗句“黄夹缬林寒有叶”,所配插图是棵古树,叶如彩色丝帛,绘工精繁,令人叫绝。类似的诗画,在全身上有三十多处。段成式居荆州,与朋友夜宴,曾亲自找来此人,现场观看了身上那些诗画刺青,大家称之为“白舍人行诗图”。

这则来自唐朝的新闻神奇如此。放到现在,必然是报纸社会新闻版的头条。

新闻中除道出葛清如此迷恋白居易的诗歌外,还传达出另一个信息:作为唐朝城市里的流行时尚,刺青在生活中是多么普及。

刺青,或称文身,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古来有之。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古越国,其民“断发文身”。作为一种图腾文化,刺青最初跟自然崇拜有关,被认为具有避邪的功能。再后来,功能渐渐具体,成为一种刑罚,即“黥刑”。直到西晋时,法律还规定:“奴始亡,加铜青若墨,黥两眼;从再亡,黥两颊上;三亡,横黥目下,皆长一寸五分。”段成式的三从兄,唐德宗贞元年间出行,随从在地上拾了数片颅骨,欲以其为药引,其中一片上就写有“逃走奴”三字,“痕如淡墨,方知黥踪入骨也”。

刺青的民间化开始于唐朝,不但流氓喜欢,而且文人也喜欢,技术水平也越来越高,成为被欣赏的艺术妆饰。所刺内容,主要为动物、人物、花树、佛像、文字。到北宋,作为刑罚的刺青依旧存在,宋江哥哥和杀人狂武松,犯案后脸上不就被刺了字吗?虽然是文学作品中的角色,但并不影响对所处时代风尚的反映。同时,妆饰功能更加突出了。史进、燕青、鲁智深身上莫不有精美的刺青。李师师看完燕青背上的刺青后爱慕不已,当时就有了私奔的念头,由此可见刺青之魅力。南宋后,刺青渐渐淡出生活的视野。再到后来,刺青者被习惯性地认为是黑道人物的标志,成为审美文化中的禁忌。当然,现在又当别论了。

《酉阳杂俎》中,不仅仅记载了葛清的故事,还有其他令人叫绝的,不妨摘引如下:上都街肆恶少,率髡而肤札,备众物形状,持诸军张拳强劫,至有以蛇集酒家,捉羊脾击人者。今京兆薛公上言白,令里长潜部,三千余人,悉杖煞,尸于市。市人有点青者,皆炙灭之。时太宁坊力者张斡,札左膊曰“生不怕京兆尹”,右膊曰“死不畏阎罗王”。又有王力奴,以钱五千,召劄工可胸腹为山亭院,池榭、草木、鸟兽,无不悉具,细若设色。公悉杖杀之。

长安市井多恶少,喜欢刺青,一人名叫张斡,左右胳膊所刺的字样确实酷。

蜀小将韦少卿,韦表微堂兄也,少不喜书,嗜好札青。其季父尝令解衣视之,胸上刺一树,树杪集鸟数十,其下悬镜,镜鼻系索,有人止侧牵之。叔不解,问焉。少卿笑曰:“叔不曾读张燕公诗否?挽镜寒鸦集耳。”

成都小将韦少卿,不爱读书爱刺青,胸前刺一棵大树,枝上落着数十只鸟;树上垂下一面镜子,镜鼻上系有一根绳子,其绳引至一侧为人所牵。人问其意,答:没读过玄宗时宰相、燕国公张说的诗么?其中一句叫“挽镜寒鸦集”!宰相张若天上有知,当感动得再死一次了。

崔承宠,少从军,善驴鞠,豆脱杖捷如胶焉,后为黔南观察使。少,遍身刺一蛇,始自右手,口张臂食两指,绕腕匝颈,龃龉在腹,拖股而尾及骭焉,对宾侣常衣覆其手,然酒酣辄袒而努臂戟手,捉优伶辈曰:“蛇咬尔。”优伶等即大叫毁而为痛状,以此为戏乐。

崔承宠官至黔南观察使,少年时曾在身上刺蟒蛇,蛇头在右手,经胳膊,在脖子上缠了一圈,往下盘桓于小腹,再向下直至小腿方止。平时会见宾客,往往用衣袖将手上的刺青盖住,但喝醉后就顾不了那么多了,常举手伸腕,抓住表演节目的优伶取乐:“让我身上的蟒蛇咬你,信不信?”做到黔南观察使官已是不小了,但身上仍保持刺青,可见唐时这一时尚多么流行。

贼赵武建,札一百六处,番印盘鹊等,左右膊刺言:“野鸭滩头宿,朝朝被鹘梢。忽惊飞入水,留命到今朝。”又高陵县捉得镂身者宋元素,刺七十一处,左臂曰:“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右臂上刺葫芦,上出人首,如傀儡戏郭公者。县吏不解,问之,言葫芦精也。

奇异的是,二盗贼于臂膀所刺之诗,都被收入《全唐诗》。

李夷简,元和末在蜀。蜀市人赵高好斗,尝入狱,满背镂毗沙门天王,吏欲杖背,见之辄止,恃此转为坊市患害。左右言于李,李大怒,擒就厅前,索新造筋棒,头径三寸,叱杖子打天王,尽则已,数三十余不绝。经旬日,袒衣而历门叫呼,乞修理功德钱。

成都无赖赵高性好斗,曾入狱,因其后背刺有佛教毗沙门天王的画像,官吏不敢杖打其背。这倒不失为一种躲避杖刑法。不过最后还是挨棍子了。蜀将尹偃营有卒,晚点后数刻,偃将责之。卒被酒自理声高,偃怒,杖数十,几至死。卒弟为营典,性友爱,不平偃,乃以刀嫠肌作“杀尹”两字,以墨涅之。偃阴知,乃他事杖杀典。及大和中,南蛮入寇,偃领众数万保邛峡关。偃膂力绝人,常戏左右以枣节杖击其胫,随击筋涨拥肿,初无痕挞。恃其力,悉众出关,逐蛮数里。蛮伏发,夹攻之,大败,马倒,中数十枪而死。初出关日,忽见所杀典拥黄案,大如毂,在前引,心恶之。问左右,咸无见者。竟死于阵。

将仇人的名字纹于身上。

房孺复妻崔氏,性忌,左右婢不得浓妆高髻,月给燕脂一豆,粉一钱。有一婢新买,妆稍佳,崔怒曰:“汝好妆耶?我为汝妆!”乃令刻其眉,以青填之,烧锁梁,灼其两眼角,皮随手焦卷,以朱傅之。及痂脱,瘢如妆焉。

一个生性嫉妒的女人,不叫身边的女婢梳高髻,化浓妆,有一新来的婢女不知规矩,化妆稍浓,引得该妇大怒:“你不是好化妆吗?我给你化!”于是叫人刻其眉,用青颜料填上,又将锁柱烫热,用其烤婢女的眼角,后于伤口处敷上朱粉,及至肉痂脱落,伤处一如所化的浓妆。

近代妆尚靥如射月,曰黄星靥。靥钿之名,盖自吴孙和郑夫人也。和宠夫人,尝醉舞如意,误伤邓颊,血流,娇婉弥苦。命太医合药,医言得白獭髓,杂玉与虎珀屑,当灭痕。和以百金购得白獭,乃合膏。虎珀太多,及差,痕不灭。左颊有赤点如意,视之更益甚妍也。诸婢欲要宠者,皆以丹青点颊而进幸焉。今妇人面饰用花子,起自昭容上官氏,所制以掩点迹。大历已前,士大夫妻多妒悍者,婢妾小不如意辄印面,故有月点、钱点。

唐朝女孩喜欢化一种叫“黄星靥”的妆,即以丹粉点面颊,形似酒窝。此外,女孩还喜欢作“花子”即梅花妆,起自上官婉儿。当时,婉儿因伤及额头,留下伤疤,乃于伤疤处刺了一朵梅花作掩饰,谁知该妆竟风靡宫廷,传至民间,中唐时已成女孩化妆的首选。另外,唐代宗大历年间之前,嫉妇们在家庭生活中一不如意,便喜欢在丫环或小妾脸上作月亮或铜钱状的刺青,时称“月点”“钱点”。

唐朝时,长安、成都、荆州是三大刺青地。

这三个地方,段成式都长时间生活过。长安为首都,刺青风尚自然立于潮头,但工艺最精妙的却是成都和荆州。成都的刺青在色泽上冠盖天下,鲜亮明艳得犹如卷画,段成式曾问其秘诀,有小工答:只不过是用质量最上乘的好墨罢了。从中唐开始,由于市场需要的增加,产生了一个新职业场所:刺青作坊。在荆州,贞元年间,从事刺青的手艺人就研发了一种万能印,上面有一排排刺针,可随着魔方般的转动,任意使用所需要的。

从中唐时代起,一些贵族女孩也开始在肩膀上刺花朵与水果了,比如芍药,再如牡丹,又如小巧的樱桃与爆裂的石榴。关于刺青的故事,该说的都说了。

现在,还是回到开篇的葛清身上,顺着所刺的那一首首诗,追寻一下白居易的人生路程吧。为什么从市井上的葛清,到大明宫里的皇帝,从日本的留学生,到夜宴的座上宾都狂热地喜欢着他的诗?如果一个人的作品被高端人士喜欢,那么很正常;如果一个人的作品被大众喜欢,更没什么奇怪的。但是,假如一个人写的东西,同时受到高端和大众的迷恋,那么这个人就值得研究了。

白居易,字乐天,祖籍山西,唐代宗大历七年(公元772年)正月二十生于河南新郑,也就是阳历的2月28日,李白、王维的阳历生日也是这一天。双鱼座的白居易聪慧而刻苦,细腻而敏感,又有刚直一面。跟成长在“安史之乱”后的唐朝青年一样,他还有家国的情怀,希望通过努力,重现大唐盛世。不满二十岁时,白居易去长安漫游过一次,拜见了老诗人顾况,留下那个著名的典故。顾:“长安米贵,居大不易。”看完白诗后,又言:“有才如此,居又何难!”

唐德宗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白居易二十八岁,入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因诗赋才华横溢,一考即中。他被授予的第一个官职是秘书省校书郎,负责在皇家图书馆校对订正典籍。按仕途惯例,进士在朝廷干过一段时间后要到基层锻炼,白居易随后做了长安附近的周至县县尉。在周至的日子,白居易笔耕不辍,写出人生第一首杰作《长恨歌》,一夜之间名满长安。接下来,陆续做了翰林学士、左拾遗(谏官)、京兆府户曹参军(长安财政局长)、太子左善赞大夫(东宫太子的属官)。做左拾遗时,刚直方正,赢得了名声,也得罪了人。随后,就到了对诗人来说极为重要的元和十年(公元815年)。

这一年夏六月,藩镇李师道派遣刺客潜入长安,在力主削藩的铁腕宰相武元衡入朝途中将其刺杀。这是自古以来未有的事件。白居易怒发冲冠,第一个站出来向皇帝上疏,要求全力捕捉刺客。在我们看来,不但没错,且忠烈可嘉。但官场的规则,白居易忘了;他做谏官时得罪过的人,白居易忘了。所以,有大臣站出来指责白居易:白担任太子左善赞大夫,是东宫太子属官,而宰相被刺后,上疏言事的应是朝廷谏官,白居易先于朝廷谏官上疏,破坏了朝廷规矩,也就是说越位了。就在这时候,还有人向白居易砸去更重的石头,这就是“不孝”的罪名,称白居易之母因看花落井而死,白在守孝时却写下与花、井有关的诗歌……

各种看着白居易别扭的人暂时团结在一起。这样一来,宪宗皇帝也骑虎难下,于是贬白居易为江州刺史。江州是今天的江西九江,在唐时非常重要,属中上等州,可以看作皇帝的照顾。但白居易刚出长安,时任中书舍人的王涯(死于“甘露之变”的那位宰相)落井下石,对皇帝说,不孝的人怎么能做一州刺史?宪宗只好追加了一道命令,再贬白居易为江州司马。

命运仿佛跟白居易开了个玩笑。他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即使先于谏官上疏,不合朝廷规矩,也罪不至此吧?后来我们看《唐律疏议》发现:这确实不构成罪名,何况上疏的背景是宰相被刺这样的特殊事件。他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落井下石。一路行船,白居易陷入巨大的迷惘。还好,途中收到挚友元稹的书信,山水间孤立无援的白居易一时间热泪盈眶。

此时白居易诗名天下皆知,江州刺史对他非常照顾,所以白居易虽官为司马,但实际上是非常闲的。他常一人独上庐山,那里有著名的东林寺。白居易在山上建立了一个小小的别墅。幽谷花树间,白居易访僧问道,流连忘返,“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但实际上,诗人仍意气难平,在与妻兄《与杨虞卿书》中,他这样写道:“(武元衡被刺后)皆曰:丞郎、给舍、谏官、御史尚未论请,而赞善大夫反忧国之甚也?仆闻此语,退而思之:赞善大夫诚贱冗耳!”

转年秋天的一个傍晚,白居易于江边送客,萧瑟秋风抚过,诗人感到一丝人生的寒冷。然后他就看到那传来凄美琵琶声的小船,《长恨歌》之外的另一首杰作《琵琶行》由此诞生。在这里,不想去说诗歌本身的艺术价值,而只想靠近诗人那一夜的心境。对他来说,那一夜即一生。而那一夜的心境,又可以用《琵琶行》中的两句说清:“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在这个夜晚,他这样的士人,与一个流浪的琵琶女,有什么不同?诗人另一种人生的大幕,似乎已经在江州悄悄拉开一角。

贬官前,白居易刚直激切,勇于言事,深得东汉士风;贬官后,趋向于独善其身,“世事从今口不言”。后来的白居易,在长安与外地的仕途间辗转,最终在东都洛阳做了闲官,跟裴度、刘禹锡诗酒相酬,野游夜宴,一心一意地实践着自己的“中隐”哲学。大隐隐于长安的朝廷,小隐于这个国家的山野,中隐则指的是做京城之外的闲官。

文宗开成二年(公元837年)的三月初三,在洛阳,白居易、裴度、刘禹锡等十五位名士,模仿东晋的兰亭雅会,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春宴。“河南尹李待价将禊于洛滨,前一日启留守裴令公(裴度)。公明日召太子少傅白居易,太子宾客萧籍、李仍叔、刘禹锡,中书舍人郑居等十五人合宴于舟中。自晨及暮,前水嬉而后妓乐,左笔砚而右壶觞,望之若仙,观者如堵……”

盛唐造就了李白,“安史之乱”成全了杜甫。但从士人心灵史的角度看,给后世影响最大的唐朝士人是白居易。他既是“中隐”概念的最初阐释者和实践者,又是儒、佛、道三教合一的先驱。他按自己的意愿和方式度过了后半生。

但白居易仍有自己的底线,坚持着自己的人生意志。在中晚唐绵延四十年的“牛李党争”中,白居易没有投入哪一方阵营,哪怕他是“牛党”主力杨虞卿的妹夫,哪怕他常与牛僧孺唱和,哪怕他最亲密的朋友元稹站在了“李党”一边,哪怕始终厌恶他的李德裕把他的诗篇扔掉。当两党成员为扳倒对方而纷纷亲近专权的宦官时,白居易依旧不为所动地坚持着自己独立的人格。《新唐书》对他的最终评价是“完节自高”,这非常准确。

唐武宗会昌二年(公元842年),白居易七十岁,以刑部尚书致仕,正式退休。白居易退休那一年,挚友刘禹锡离开了这个世界,密友元稹多年前就不在了。前几年,同居洛阳的老上级裴度也去世了。看不上自己的李德裕还在,唐武宗即位后深得信赖,回长安做了宰相。在他的铁腕治理下,不敢说回到盛唐时代,但跟宪宗时的“元和中兴”有些相似了。白居易在失落中有些欣慰,那些都是他曾经的梦啊。

朋友们一个个地离开这纷繁险恶的人间,是什么支撑白居易继续走下去?“栖心释梵,浪迹老庄”。

始于儒,中于道,终于释。

晚年的白居易,经常流连在洛阳的群山中。

看一下唐人康骈笔下晚年的白居易:“白尚书为少傅,分务洛师,情兴高逸,每有云泉胜境,靡不追游。常以诗酒为娱。因著《醉吟先生传》以叙。卢尚书简辞有别墅,近枕伊水,亭榭清峻。方冬,与群从子侄同游,倚栏眺玩嵩洛。俄而霰雪微下,情兴益高,因话廉察金陵,常记江南烟水,每见居人以叶舟浮泛,就食菰米鲈鱼。近来思之,如在心目。良久,忽见二人衣蓑笠,循岸而来,牵引水乡篷艇,船头覆青幕,中有白衣人,与衲僧偶坐。船后有小灶,安桐甑而炊,卯角仆烹鱼煮茗。溯流过于槛前,闻舟中吟啸方甚。卢抚掌惊叹,莫知谁氏。使人从而问之,乃曰:‘白傅与僧佛光,同自建春门往香山精舍。’其后每遇亲友,无不话之,以为高逸之情,莫能及矣。”

说的是,工部尚书卢简辞,在洛阳伊水边有别墅,此年冬天落雪之际,与家人登亭远眺,忽见清寒的水上,有小舟一艘,上有一人着白衣,与高僧闲坐,神姿高逸,或烹鱼煮茗,或吟诗长啸,舟过卢家别墅时,简辞叫人打问是谁,回禀道:是白居易先生,正往香山寺去。

卢简辞追羡良久,以后逢人就说所见的这一幕。这是现场目击者眼里晚年白居易的最真实写照。

作为一个佛教的接受者,白居易喜佛而不妄佛,只是把佛禅(包括老庄之道)作为自己心灵的补充,在这个过程中去获得庄、禅悠然自得之乐,从而开辟了两宋士大夫的心灵之路。中国士人的心灵步伐止于白居易。因为白之后的士人在心灵上没拿出更新的东西。至于被我们认为的士之完人苏轼,在内心轨迹上所追寻的也正是白居易之路。

白居易虽闲居洛阳,但在诗坛上的影响力却越来越大,全面超过了同时代的其他诗人。无论帝国哪个阶层的人,出口都能背诵白居易的诗。作为一个诗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叫人高兴的呢?会昌六年(公元846年,此时武宗死,宣宗即位,还没改年号),七十五岁的白居易病逝于洛阳。朝廷赠尚书右仆射。诗人一去,唐朝诗坛空了半边。白居易作何想法?还好,为他写墓志铭的人叫李商隐。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是白居易的《问刘十九》,一首小令。可是,也许就在这短短的行间,包含了他一生的梦想、痛苦、欢愉和叹息。唐宣宗即位之初,有意起用闲居洛阳的白居易为宰相。但诏书还没发出去,白居易去世的消息就传来了。宣宗伤感不已,提笔写下《吊白居易》:“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双鱼座李白,水瓶座杜甫

古代文人成名何其难!在没现代传媒的情况下,靠着毛笔在纸上写诗文的他们,通过口口相传,仍能“名播海内”,可见优秀到什么地步。李白就是这样的人物。当然,杜甫也是。但在生前,跟李白比,他的名气差多了。

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李白和杜甫相遇于东都洛阳。

后来人们对此有至高的评价,认为这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令人心跳的相遇。一个被称为诗仙,一个马上称为诗圣,一仙一圣的碰撞,太激动人心了。于是就说,李白和杜甫惺惺相惜,从此结下深厚的友谊。

真的是这样吗?

年岁小的杜甫对李白的无限景仰是真的,他一生中写了很多诗献给李白,比如《饮中八仙歌》《赠李白》《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春日忆李白》《冬日有怀李白》《梦李白》《天末怀李白》等等。

李白呢?

似心不在焉,写给杜甫的诗寥寥可数:《戏赠杜甫》《沙丘城下寄杜甫》《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戏赠杜甫》中还把杜甫轻嘲一番:“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不过,《酉阳杂俎》独家披露了李白写给杜甫的第四首诗:

李白名播海内,玄宗于便殿召见,神气高朗,轩轩然若霞举。上不觉亡万乘之尊,因命纳屦,白遂展足与高力士曰:“去靴。”力士失势,遽为脱之。及出,上指白谓力士曰:“此人固穷相。”白前后三拟词选,不如意,悉焚之,唯留《恨赋》《别赋》。及禄山反,制《胡无人》,言:“太白入月敌可摧。”及禄山死,太白蚀月。众言李白唯戏杜考功“饭颗山头”之句,成式偶见李白祠亭上《宴别杜考功》诗,今录首尾曰:“我觉秋兴逸,谁言秋兴悲?山将落日去,水共晴空宜。”“烟归碧海夕,雁度青天时。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

故事有两个看点:一是放旷不羁的李白叫高力士为他脱靴子;二是李白与杜甫的关系问题。关于高力士为李白脱靴子这件轶闻,只见于《酉阳杂俎》,后被人广泛引用。但最令人关心的还是李杜的关系。

按段成式自述,他偶然在李白祠亭上见到一首《宴别杜考功》,首尾句如下:“我觉秋兴逸,谁言秋兴悲?山将落日去,水共晴空宜。”“烟归碧海夕,雁度青天时。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但即使加上这一首诗,也不过四首而已。何况,南宋学者洪迈认为《戏赠杜甫》一诗并非李白所写,而是好事者为之。他甚至认为《宴别杜考功》中的“杜考功”也不是杜甫。那么,按洪迈的判断,李白只给杜甫写过两首诗。

但无论是四首,还是两首,区别是不大的,都可以说明,李白对杜甫也就那么回事儿,而并非像后世研究者意淫的那样两个人到了挚友的地步。李白很少给杜甫写诗,而且诗中看不出太多的真情,或者说不怎么愿意搭理杜甫,大约有几个原因:一跟杜甫还没有成名有直接关系。但这跟见人下菜碟没什么关系;二跟李白的性格有关。孤傲洒脱如李白,总是不会叽叽歪歪地给一个人写诗玩;三是二人关系真的很一般。在李白心中杜甫也就是个一般人儿,他们的友情远比不上李白和王昌龄。当王昌龄被贬西南时,李白饱含真情地写下“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当然,也有人说,李白还是给杜甫写了不少诗的,但“安史之乱”中遗失了。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关于李白和杜甫关系的真相,不能因为杜甫在《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中写有“余亦东蒙客,怜君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这样的句子,就认定二人情同手足。在很大程度上,这只是杜甫的一厢情愿。

李白和杜甫的关系,说到底是明星和粉丝的关系。

以李白的性格,会真正喜欢上无论是性情还是诗情都比较闷的杜甫吗?可能性不大。也有人说,两个人的性格正好互补啊。我告诉你,无论在友情上,还是在爱情上,这种所谓互补都是貌似有理的扯淡话。对李白来说,他所倾心交往的,更多是王昌龄那样的诗情豪迈之人。

如果稍微八卦一点,可以从星座的角度考察一下两个人的关系。

李白是双鱼座,阳历2月28日生日(公元701年阴历正月十六生于四川江油,所谓出生于中亚碎叶城不实),和白居易、王维是同一天。三个桂冠诗人同一天出生,这本身就是个奇迹。接着说杜甫。老杜生日是唐玄宗先天元年(公元712年)阴历正月初一,也就是当年春节,对照万年历换算,公元712年春节,是阳历的2月12日,也就是水瓶座。

很多人会说,李白像双鱼座,但杜甫实在不像水瓶座啊。按史上记载,综合分析老杜的性格,只能是个土象星座,比如摩羯、处女、金牛啥的,怎么可能是风象的水瓶呢?但别忘了,我们说的星座指太阳星座,但真正决定一个人性格的,往往是上升星座(一个人潜意识里想成为的那种人)。

查上升星座就需要动用星盘。但这也不是很难,知道出生地点和时间就可以了。杜甫原籍湖北襄阳,出生在河南巩县,今天的巩义市。按《本事诗》记载,杜甫出生在午时之初,即临近中午的十一点多。由此去查,会发现杜甫的上升星座恰恰是土象的金牛座。李白呢,不但太阳星座是双鱼,上升星座也是双鱼——当日卯末出生,即早上临近七点。

从诗风上分析一下。

双鱼当然以浪漫为主打,想象力在十二星座里最发达,这也确实是李白的诗风。水瓶以冷静犀利著称,惯于剖析现实,跟杜甫切合。在性格方面,水瓶看似新潮,实则保守。金牛更是如此。这时候,可以看一下双鱼和水瓶(金牛)的关系了。

友谊上,水瓶对双鱼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好比饭后甜点;而双鱼对水瓶来说,更多如主食,认定了会交往一辈子。在某些时候,双鱼也许是欣赏水瓶的,但总的来说在内心并不认同。至于双鱼和金牛就更合不来了。金牛会被双鱼特有的浪漫飘逸的气质所吸引,但接触后双鱼却会厌倦金牛身上的沉闷,从而逐渐地将之疏远。此时的金牛,往往没有察觉,而继续按自己的节奏追寻这段友情。怎么可能呢?对双鱼的疏远,金牛即使发觉后,通常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懂得双鱼需要的是新奇,而这是金牛给不了的。因此,这必然是一对貌合神离的朋友。

而这,正是杜甫和李白关系的真相所在。

当然,后来杜甫玩大了。而李白,虽然在多数情况下被推为古代第一诗人,但真正考察他的诗歌,会发现:真正透入骨髓的佳作并不是很多。当然,这些对李白来说无所谓。因为他即使一首诗都不写,也是个诗人。这是天生的诗人和后天的诗人的区别。这也是李白和杜甫的区别。但不要以为这两类诗人有高下之分。作为后天的诗人,杜甫属于透过时光的利箭而历久弥坚的老家伙。看吧,纵观唐朝乃至整个古代,谁能写出《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这样的诗歌一出,曾经的粉丝也就最终从文本上超过了那个时代的偶像和桂冠诗人。

文学青年王勃

有唐一代,诗人们把诗歌推向高潮,每个人都那么出色。所有的感情,被那个年代的人用尽了;所有的好诗,被那个年代的人写尽了。

本故事的主人公王勃,是开大唐风气之人。他力压杨炯、卢照邻和骆宾王,而为“初唐四杰”之首。尽管“烽火照西京”的杨炯不服,说耻在王勃之后,但无论如何,王是唐朝的第一个天才诗人。王勃的诗篇当然很好,但文章更好。早年,还不到二十岁,王勃曾为沛王李贤的侍读。其间,因一篇才华初露的戏作《檄英王鸡》而触怒了没有幽默感的高宗皇帝,随后将其逐出王府。

几年后,一篇即席而作的《滕王阁序》,充分展示了青年的无比才华。此赋一出,华盖古今,无出其右者。可以说,几乎到了句句珠玑的地步。

那是唐高宗上元二年(公元675年)秋,王勃去探望身为交趾县令的父亲。

他孤身一人南下:淮阴、楚州、江宁、浔阳,路过洪州也就是南昌时,正赶上重修的滕王阁落成,都督阎伯屿于重阳日大宴宾朋。王勃有幸受邀。开宴前,阎伯屿为向众人推出女婿吴子章,而叫吴提前写了一篇重修滕王阁的序,并叫他反复背诵,为的是在宴会上露一手。

宴会开始,酒过三巡,阎伯屿按事先设计的,请在座诸人现场作序。与会宾朋毫无准备,亦不晓得领导用意,故而皆推辞了。就在阎伯屿准备叫女婿现场“作序”时,看到正在独自饮酒的王勃,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后生。于是,阎伯屿无意地问了一句:“王子安,可否现场作一序?”

他以为小伙子会像其他人那样推辞,但没想到王勃振衣而起,叉手施礼:“敢不从命?!”

阎伯屿一愣。

王勃要过纸笔,沉思片刻,挥笔疾书。阎伯屿很郁闷,确切地说很气恼,但已经如此,又不好发作。就在王勃疾书时,离席去了偏室。但对王勃所写之序又感好奇,故而叫人出去观看,顺便进来禀报。

开始时,阎伯屿听人说,王勃开篇写的是“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阎伯屿冷笑道:“老生常谈,有何新奇?!”

他听到“台隍枕夷夏之郊,宾主尽东南之美”时,开始不语。

最后,当听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老阎不禁拍腿大喝一声:“此真天才也,当垂不朽!”

随后阎都督重返宴席,站在王勃身边,看着小伙子落笔千钧,最后把酒言欢。

王勃写《滕王阁序》,为席间即兴而作,文不加点,浑然天成,满座惊奇。其实,王勃这个本领,是早就具有的,而非盲打误撞。《酉阳杂俎》就记载了他蒙着被子打腹稿的故事:“王勃每为碑颂,先墨磨数升,引被覆面而卧。忽起,一笔书之,初不窜点,时人谓之‘腹藁’……”写作前,王勃先磨墨数升,后用被子盖住脸,躺在床上。灵感所来,忽地坐起,一挥而就,时人称之为“腹藁”。“腹稿”的典故就是这样来的。

对我们来说,“腹稿”是要反复修改的,但对王勃来说却是一挥而就的事,于是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能够在滕王阁上即兴写下那千古名篇了。算起来,《滕王阁序》只有七八百字,但每句皆如珠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高朋满座”“萍水相逢”“时运不济”“物换星移”“俊采星驰”“胜友如云”“腾蛟起凤”“紫电青霜”“云销雨霁”“渔舟唱晚”“雁阵惊寒”“兴尽悲来”“关山难越”“失路之人”“他乡之客”“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老当益壮”“穷且益坚”“青云之志”“桑榆非晚”“胜地不常”“盛筵难再”“临别赠言”……你很难想象,在短短的一篇序里,竟然创造了如此多的成语和熟语,滋润了后世一代代写作者。

《滕王阁序》最后一段是“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无路请缨……”每每读到这一段,总令人百般感慨。像很多天才一样,王勃也死于二十七岁。那是一个令人惋惜的意外。否则的话,他必然会写出更多的华章。这是一个极具才华者的不幸结局。但人生如此。在最绚烂的年华里,逼迫一个天才谢幕,只留下雪亮的影像,不时被历史的大浪卷起。

王勃死后,早年不服于他的杨炯为他的《王勃集》写了序言。这样也好。

王勃在交趾探完亲后,于唐高宗仪凤元年(公元676年)秋八月渡南海回返,因风浪而坠入大海……或许,一年前,在滕王阁上,我们的主人公就为自己的命运悄悄地作了注脚:“盛筵难再,兰亭已矣!”

两个失踪的人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骆宾王是我们人生中接触到的第一个诗人。“鹅鹅鹅”是他七岁时的作品。作为“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与王勃、杨炯和卢照邻一起打造了大唐诗歌的良好开局。

但当时,给他带来真正知名度的并不是诗歌。

骆宾王是四杰中岁数最大的,比最小的王勃大三十来岁。考察他的一生,是很不得志的,不是在他人幕府做文书,就是在地方当小官儿,好不容易在中央政府做了个侍御史,也不过是“从六品”,而且还没做安稳就被轰走了。到最后,骆宾王只是个县丞,心里有多不爽便可想而知了。

但骆宾王还是有想法的。什么想法?就是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必须在历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他需要的只是等待。所以他最终弃官而去,开始了自己的游历生涯。

却说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秋,年过半百的骆宾王正背着小包,落魄地在江淮也就是扬州一带转悠。一想到五六十岁了,还一事无成,骆宾王就鼻子发酸。哭完了,他继续转悠,也许冥冥中感到这里是改变命运的地方?

还别说,转悠了几圈,命运还真就拐了个弯儿,因为他听到个消息:大唐名将李勣之孙、被贬南下的徐敬业,在扬州造了武则天的反。好啊!机会来了,骆宾王在盘算了三秒钟后,一头扎进徐敬业的大营。随后,有了这样一段对话。

徐敬业:“大爷,您是?”

骆宾王:“传说中的骆宾王就是我。”

徐敬业:“哦。”

骆宾王:“……”

徐敬业:“您来干什么呢?”

骆宾王:“求个官。”

徐敬业:“为什么这么自信?”

骆宾王:“因为你需要我。”

徐敬业不得不上下打量一下骆宾王,不过是个面色偏黑、体型较胖、胡须稀疏且一脸高傲的老头儿。

徐敬业告诉骆宾王,虽然自己现在很需要人手,但诗人什么的就算了吧,而且还那么大岁数。

徐敬业:“打下洛阳后,我也许会请你写一首诗。”

骆宾王:“竖子不足与谋!”

说完他就想走。其实只是转了个身儿。

徐敬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开口:“先生可自比一人。”

骆宾王:“三国陈琳。”

陈琳,“建安七子”之一,初从袁绍讨曹操,写了一篇檄文,把曹操骂了个底儿掉。据说曹操当时正头疼,多日不愈。看完檄文,出了身冷汗,头也不疼了。

听完骆宾王的话,徐敬业蹦到跟前,拉住骆的手,说:我等的就是你啊!你就是我的艺文令,掌管军中文书机要!

在投奔徐敬业反对武则天这个事上,不要以为骆宾王是头脑发热。他不傻。三岁看小,七岁看老。骆宾王七岁时,就写出了“鹅鹅鹅”,肯定有两下子。他的悲剧只在于站错了队,具体地说是错判了形势。按骆宾王估算(实际上也是徐敬业估算),只要这反对武则天的战争一打起来,那么肯定是和者云集,用不着打到洛阳、拿下长安,只要叫军队朝着洛阳进军,武则天的政权就会垮掉。他们甚至相信只要一篇充满鼓动性的讨伐檄文一出,事就妥了。所以,当时徐敬业双手扶住骆宾王的肩膀,说:“拜托了。”

骆宾王说:“客气啥?”

徐敬业亲自给骆宾王铺纸研墨,而后者喝了点酒,一气呵成写出了千古第一檄文《为徐敬业讨武曌檄》:

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昔充太宗下陈,曾以更衣入侍。洎乎晚节,秽乱春宫。潜隐先帝之私,阴图后房之嬖。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践元后于翚翟,陷吾君于聚麀。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犹复包藏祸心,窥窃神器。君之爱子,幽之于别宫;贼之宗盟,委之以重任。呜呼!霍子孟之不作,朱虚侯之已亡。燕啄皇孙,知汉祚之将尽;龙漦帝后,识夏庭之遽衰。敬业,皇唐旧臣,公侯冢子,奉先君之成业,荷本朝之厚恩。宋微子之兴悲,良有以也,袁君山之流涕,岂徒然哉?是用气愤风云,志安社稷,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海陵红粟,仓储之积靡穷;江浦黄旗,匡复之功何远!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公等或居汉地,或叶周亲,或膺重寄于话言,或受顾命于宣室。言犹在耳,忠岂忘心?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勤王之勋,无废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写得确实好。这个檄文一出,把各朝各代的檄文都毙了,包括陈琳的那一堆。

“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千年后,读这样的句子,仍有上马挥刀的欲望。檄文是什么?就是广告,能写到让你产生冲动就是最大的成功。从这个角度说,我们的诗人骆宾王是唐朝最好的文案。

武则天在第一时间看到了檄文,读到最后一个字时,这个除了太宗李世民外谁都不服的女人已汗湿香衫。《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当时的情况,后被各种史料所摘引:“骆宾王为徐敬业作檄,极疏大周过恶,则天览及‘蛾眉不肯让人,狐媚偏能惑主’,微笑而已;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不悦曰:‘宰相何得失如此人?’”她问宰相:“像骆宾王这样的人才,为什么没有被朝廷发现和使用?这是宰相的过失啊。”

看到骆宾王写的狂卷自己的檄文后,仍大赏其才。

这是武则天的气度。

她毕竟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女皇,而非印象中那个跟神探狄仁杰眉来眼去的女人。所以,武则天当时虽大杀李唐宗室,但有唐一代包括皇家在内依旧对这个女人保持敬畏与膜拜,即使后来宰相张柬之发动政变逼迫武则天退位,李家新帝和满朝大臣依旧视武为太上皇,对其恭恭敬敬。

但只是徐敬业负了这篇旷世檄文。

徐敬业太自负。这是没办法的事。他的祖父是大唐第一名将英国公徐世勣。徐在军事指挥上不输给李靖;在政治上,又比李靖成熟,建立的功业浩浩荡荡。从隋炀帝杨广开始,帝国就征高丽,一次又一次失败。到唐太宗李世民继续征高丽,但仍是失败。唐高宗继续远征,最后终于成功,统帅就是徐世勣。作为名门之后,徐敬业也不是个平庸之辈:“徐敬业年十余岁,好弹射,英公每曰:‘此儿不善,将赤吾族。’射必溢镝,走马若灭,老骑不能及。英公尝猎,命敬业入林趁兽,因乘风纵火,意欲杀之。敬业知无所避,遂屠马腹,伏其中,火过,浴血而立。英公大奇之。”

扬州兵变后,武则天大怒,重金悬赏:“得徐敬业首级者,授官三品,赏帛五千!”随即出兵三十万赴扬州。起兵前,徐敬业先是矫诏袭杀了扬州长史,告诉大家自己有被武则天废掉的中宗皇帝的密诏,随后打开府库,释放犯人,将他们武装起来。他以魏思温为军师,传檄附近各州县,历数武则天罪过,提出恢复李唐江山,人马也聚集了几万。

喊出造反的口号容易,拉起一批人马也不难,棘手的是随后面临的战斗。当时,摆在徐敬业面前的选择有两个:一是北上直接进攻武则天所在的洛阳;二是南下过长江袭击金陵、镇江、常州等地。为此,他征求了魏思温的意见,魏答:您出兵的理由是武则天废黜幽禁了李家皇帝,所以应率兵直趋洛阳。中原豪杰知道您的勤王行动后,一定会响应,武数月可灭,天下指日即定!

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渡过长江攻击金陵,扫平后方的镇江、常州等地,然后再行北伐,才是正确方略,且提出:“金陵负江,其地足以为固,且王气尚在……”

得,金陵的所谓王气,又耽误了一个人的前程。

魏思温反对:“取金陵而守之,难道我们要投于死地吗?”

魏的观点完全正确。但徐敬业没听。徐分兵进击江南,一些州县确实在很快的时间内被攻占,但兵力也分散了。此时,朝廷大军已迫近扬州。徐敬业又返回迎战,还没开打,就已很仓皇了。在当年十一月的高邮之战中,徐敬业的士兵崩溃,这位贵公子一摊手:“奈何?!”

是啊,奈何?冲动是魔鬼。今日之域中,到底还是武则天的天下。摊手的还有骆宾王,望着眼前瞬间变幻的风云,他很想写一首诗。

对徐敬业来说,还是志大才疏,没能真正洞察到时局的真相,即使他选择了直接进攻洛阳,也几乎没有取得胜利的可能。

没错,刚刚经历了李世民开创的“贞观盛世”,整个帝国如日中天,一直是上升势头,李家没有失去人心;至于武则天,也确实有很多人反对她。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打出反武旗号就能摧枯拉朽。道理很简单:武则天没有朽。李家阵营那边人很多,但老实地执行则天女皇命令的也不少。而且,还都是些有能力有手腕的大臣。在他们当中,虽然有些人内心深处倾向李家,但至少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并不准备反对武则天。很多人的想法是:女皇你就做这一世,死后把皇位还给李家。也就是说,他们更看重女皇的继承人是谁,而不是一味地抓住武则天做皇帝这个事。

但徐敬业没看到这一点,骆宾王也没看到。

骆宾王是浙江义乌人,现在这个地方是中国最著名的小商品批发地。而骆宾王的一生,在仕途上也着实和小商品一样不起眼。最关键的是,他的格局也不大。这注定了最终的命运。

叛乱很快被平定,六十多岁的骆宾王不知所终,结局成了千古谜团:有人说死于乱军,有的人说投水自杀,还有人认为跳河自杀未成,干脆一口气游到了安全地带,最后到杭州灵隐寺出家了……

关于骆宾王在灵隐寺出家这件事,是唐朝另一位诗人宋之问发现的。

宋之问这个人不怎么样,因为他有一个著名的段子:宋有外甥刘希夷,曾作《代悲白头翁》,其中有一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宋之问大爱,想叫刘希夷把这首诗给自己。刘当然很不情愿。宋倒也有手段,立马叫人用装土的麻袋把这外甥压死了。武则天时代,宋之问依附于女皇的男宠张易之、张昌宗兄弟,后宰相张柬之发动政变,逼迫武则天退位,宋之问被贬广东。路过杭州时,过灵隐寺,其夜明月高悬,山川秀朗,宋诗人忍不住吟了两句:“鹫岭郁苕峣,龙宫锁寂寥。”但总觉得不满意,可又不知怎么改。这时,有老僧说:何不用“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宋大惊奇。转天,去拜访老僧,后者已不见。问寺中人,有知底细的道:“他就是骆宾王啊!”

按其说法,扬州起事失败后,徐敬业跟骆宾王都脱险了。围剿者恐武则天怪罪,便随便抓了两个人砍头。不过,也有人说骆宾王渡海去了日本。

徐敬业呢?

高邮战后,徐敬业带少数人逃回扬州,欲顺流出海避难高丽,抵达海陵时被一个叫王那相的部将袭杀,当时斩首二十五人,有徐敬业的弟弟、家眷、同僚。这二十五颗人头被飞传洛阳,呈现在武则天面前。但按另一个记载,人头里没徐敬业。说的是徐曾收养一人,面貌跟自己一模一样,行至海陵时,王那相叛变,杀的是徐的替身。徐本人则带着心腹转向西南,潜行至江西鄱阳湖大孤山。大孤山是鄱阳湖中的小岛,千米长,百米高,三面为悬崖。就是在这里,徐敬业削发为僧,法名住括,和心腹隐藏下来。

按传说,唐玄宗天宝初年,九十多岁的徐敬业在弟子们的保护下,来到南岳衡山中的古寺,居住了下来。一个多月后,他突然对寺中众僧进行忏悔,追忆当年杀人之罪。诸僧感到奇怪,问其究竟,答:“你们知道几十年前有一个叫徐敬业的人吗?”

虽然徐敬业志大才疏,但亦做了常人不敢想的事。不以成败论英雄当是一种历史美德。虽然他不是人们印象中的英雄。他只是没有成功而已。可所谓成功,不就是按自己的意愿和方式去度过人生么?

据说,徐敬业离开大孤山去衡山时,精魂已化为山上之鸟,这种鸟到现在还有,被称为“乞食鸟”。生活在大孤山上的这种鸟,最善于用翅膀搏击。千年以来,它们一直在湖面上翱翔,在孤山上筑巢,鸟瞰着沧桑变化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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